信息公开
INFORMATION DISCLOSU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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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齐鲁安特”上线 拍照即可登记时间:2024-03-22 为摸清在我省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底数,方便人员信息登记,省应急厅开发“齐鲁安特”小程序,现已上线。 取得全国各地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执业的人员。 特别提醒: (1)非煤矿山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冶金等工贸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,全面完成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信息登记工作;聘用劳务派遣、外包作业、临时用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时,均应查询是否进行信息登记,未登记的应先登记再作业。 (2)鼓励引导灵活用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积极自主登记。 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进行信息登记? (一)“爱山东”APP 登录“爱山东”APP后,直接搜索“齐鲁安特”。 也可在“服务”界面—“按主题”—“安全生产”主题中找到“齐鲁安特”,点击进入完成信息登记。 (二)微信小程序 可直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“齐鲁安特”,点击进入完成信息登记。 (三)微信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“山东应急管理”,进入“山东应急管理”微信公众号在“专题活动”栏目找到“齐鲁安特”,点击进入完成信息登记。 (四)官方网站 可登录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官方网站(http://yjt.shandong.gov.cn),点击页面下方的“查询服务”,再点击“齐鲁安特”进入登记界面 1.点击“证书登记”,可以选择“拍摄”或者“从相册选择”。 (1)拍摄:直接用手机后置摄像头拍摄证件进行登记,强烈建议手机横向拍摄,识别准确率高; (2)从相册选择:选择已经拍摄好的证件照片或者电子证照进行登记; 2.证件识别后,进入登记页面,需确认识别结果。若有误,点击有误信息,进行修改,然后提交登记,无误则直接提交登记。登记成功后,系统提示成功。 (一)企业。即将在电脑端上线“企业登记”模块,上线后企业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全部完成信息登记的,视为已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。 根据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》(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):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,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、复审档案,做好申报、培训、考核、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。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,给予警告,并处 1 万元以下的罚款。 (二)特种作业人员。积极推介合法持证人员就业,证书信息同步推送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,在“山东省公共招聘网”开设“山东省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信息查询”专栏,帮助增加就业机会。 (三)检验真伪。在各生产经营单位用工招聘时,便于检验特种作业证书的真伪。进入输入“证件类型”和“作业项目”,即可查验证书真伪。 |